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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用工管理,人才市场用工管理制度内容

时间:2024-10-13 13:48:47作者:人才招聘无忧网 分类: 人才市场去哪里找 浏览: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才市场用工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人才市场用工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谈谈你现在对合同制、派遣制和第三方用工的看法是什么?

最不合理的用工就是派遣工,同工不同酬,权益随时受到侵犯,得不到法律的强有力的保障。但这又是国企普遍使用的用工制度,到处都是,十分泛滥成灾,人员流失频繁。用工单位可以随时辞退派遣工,而不承担责任,一律推给劳务派遣单位。这一用工十分不合理,应该到纠正的时候了。这样下去培养不出大国工匠。

人才市场用工管理,人才市场用工管理制度内容

现在的员工制度这么多,在编员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和临时工。既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更是一个利益问题。首先从享受的福利保障来说,在编的肯定是最高,其次是合同工劳务派遣最后是临时工。按照工作性质来说,国企事业单位有编制要求,如果工作较多干不完,他们就需要做合同工来干,合同工还不够使用的,然后就通过劳务派遣最后招临时工来干来补足业务人员紧缺的现象。

如果从事同一岗位的话,它就典型的是同工不同酬。但是在现在企事业制度里面慢慢的进行了一些法律回避,比如说招了合同工,在编员工和合同工的工作岗位设置就不太一样,同理如果招了劳务派遣和临时工,工作岗位也进行了区分。

但随着法律的持续完善,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在同一单位干同类岗位人员的薪酬逐步趋于一致,也就是慢慢的实现了同工同酬。因为出现了同工同酬要求,就没必要再去过多的录用劳务派遣和临时工了,而是逐步增加规范的合同工数量,这就出现了劳务派遣逐步的减少现象。这是一个法律不断完善的结果。

随着劳动法的持续完善,劳务派遣也会更加的规范,合同工和在编员工慢慢的也会趋于一致,逐步达到同工同酬的境地。

具体区别如下

主体对象:合同制的主体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而派遣制的主体是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劳动关系:合同制职工直接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制员工与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合同制职工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员工则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合同制职工由用工单位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职工直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派遣制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则由派遣公司全权负责。

派遣制就是第三方用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才市场用工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才市场用工管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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