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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人才市场梁,冠县人才市场梁主任简历

时间:2024-09-03 10:28:01作者:人才招聘无忧网 分类: 人才市场去哪里找 浏览: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冠县人才市场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冠县人才市场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山东冠县顶替者同事表示:被顶替者举报太绝!你怎样看待是非观?

这件事真是令人义愤真膺啊!简直就是一套强盗逻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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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抢占了人家的生活,还有理啊!现在人都这么想问题吗?

要我说,这个顶替者的同事,也该好好受受教育了!

不知人之苦,莫劝人大度。这个陈春秀的人生,从此改写了,她本来寒窗苦读十数载,一朝入考场,兢兢业业,努力认真,才考出了546分,这个分数 是十分令人骄傲的,她完全可以享受正常的大学生活,然后利用自己的学历,得到一个比较好的工作,再工作,生活,嫁人,开始很幸福的一生。

结果呢,她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顶替了,她只好打工,各种讨生活。为了自己的理想,她还准备自学成才,没想到的是,人生完全被偷换掉了!

此事不处理,天理难容!

黑白不分,是非不明,这名公职人员的没有是非观,该当批评

据目前的报道,表示“被顶替者举报太绝”的,不是山东冠县的顶替上学案,而是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王丽”冒名顶替上大学一案中的情节。

目前,王丽(柳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下一步,对该事件涉及到的其他问题,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依据金钱或者权势,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导致人生翻转:该上大学者,颠沛流离,四处打工;不该上大学者,工作体面,收入稳定。

这种冒名顶替,既伤害了公平与正义,又颠覆了人们基本的价值观,本应是人神共愤的一件事。结果,正当维权的一方,却被人指斥为“被顶替者举报做得太绝 现两败俱伤”!

据封面新闻报道:6月17日,新京报探访顶替者王丽的原单位,王丽的同事表示,双方应该商量,现在却弄得两败俱伤,“这个事(举报曝光)做得太绝了,之前怎么不商量商量怎么做法,做得太绝。”

我们知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无意冒犯某个单位。但客观地说,这个单位,一个是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一个丝毫没有是非观,反而斥责“做的太绝”!

由于冒名顶替者“王丽”是街道办的原党工委委员,其同事也应该是该单位的公职人员,大概率属于某个层级的领导。

表面上看起来,这种人的话,并不是没有市场:你把她赶下去了,你也不能去工作——背后的意思很明显,不如拿点钱,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各位,这是什么混账逻辑——这就如同盗窃犯偷了东西,有人去说“你也别报案了,他给点钱算了”!

太绝?究竟是谁做的绝?把人家该有的人生道路都夺走就不绝了?

被顶替的陈春秀本来是有机会走进大学校园,顺利毕业,然后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的。如今因为被顶替,她没有大学学历,先后做过电子厂的工人/餐厅服务员,如今在老家幼儿园做幼师。

而冒名顶替的陈双双却有着完整的大学生活,毕业后也在街道办审计所做着体面工作。

这是两种人生好么,你有什么权利就夺走人家该有的人生?

顶替者和被顶替者,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如果不是陈春秀没放弃,想要提升下自己的学历而去报考成人自考,这件事情或许将永久是个谜。

知识可以改变命运么,答案是显而易见,考大学是无数寒门学子改变人生的重要途径。

可惜的是,被顶替者的人生和失去的时间不会重来。这是多少补偿都无法弥补的。

山东冠县顶替者同事表示:被顶替者举报太绝!你怎样看待是非观?

哎,也不知道到底是谁更绝?

看看这两个人的人生走向,被冒名顶替陈春秀成为“没考上大学”的人。陈春秀做过电子厂工人、餐厅服务员,如今在老家的幼儿园做幼师。而“冒名顶替”的陈双双则有了一份相对体面的工作,毕业后也回到冠县,入职烟庄街道办审计所。

冒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成绩,毁人前途,改写他人命运和人生,还能有比这个行为更绝的吗?

这个行为不仅仅是冒用姓名的不道德行为,更是涉嫌严重的违法犯罪。事件还在调查中,相关人员的追责也将进行。而同事却不认为顶替有罪,反认为受害者维权“做太绝”,“两败俱伤”。这个道德观,价值观,是非观,善恶观确实令人惊讶。我们不知道,要是这个事件发生在这个同事身上,她成为被冒名顶替的人,她所能表现出来的愤怒或不满是否会超过一般人。我们在谈论高考,最肯定的便是高考的公平制度。任何影响高考公平的行为都被世人所不能忍。像被害人家属所说,就因为自己是老实巴交乡下农民,就因为自己无权无势,最后被冒名顶替。这个事件我们必须严查,必须给被害人及社会公众一个公平的结论。

郭德纲说过:不知道我的苦,不要劝我大度。什么叫做举报者做的太绝,难道被举报改变了一生轨迹的受害人举报前还要来找冒名顶替商量一下,或者拿点钱继续将事情隐瞒下去,继续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作为一名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连孰是孰非都无法区分,那么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这样的说法真是让人啼笑皆非。我觉得举报只是第一步,要刑事追责,还原当年真相,然后民事索赔,让冒名顶替者陪的倾家荡产。

山东冠县16前冒名顶替的时间正在调查,题目中说的应该是山东聊城的冒名顶替时间

24年前,在山东聊城,王丽丽顺利考取了聊城农业大学,结果被人冒名顶替,而王丽丽本人对此一无所知。

24年后,王丽丽的顶替者被有关部门调查,要求王丽丽的家人配合调查时才发现原来自己的上学名额被人顶替了,王丽丽事后果断拒绝了顶替者私了的想法,向有关部门举报了冒名顶替行为。

冒名顶替者已经被做出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双开”决定。有关媒体在对冒名顶替者在柳园街道办的同事采访时,该同事表示被顶替者的举报行为太绝了,事前应该商量一下,毕竟顶替者被双开,被顶替者也来不了他们单位工作。

个人观点

  • 与其说被顶替者举报太绝,不如说顶替者在24年前就将事情做绝。

冒名顶替事件直接改变了被顶替者一生的轨迹。24年前,被顶替者成功考取聊城农业大学,虽然只是一个中专院校,但是我们都知道24年的大学毕业生意味着什么,被冒名顶替者完全可以通过上大学改变自己一生的命运,但是却被人捷足先登,成功从大学毕业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并成为街道办的党委委员,人民的干部。

  • 双方商量一下,给点经济补偿就能把事情彻底解决了?

答案显然是不能的。说出此话者的逻辑非常明显,24年已经过去了,很多事情没办法改变了,即便被顶替者被举报双开,顶替者依然一无所获,不如通过彼此协商,要点赔偿,让这件事就彻底掩盖下去。但是这样的处理方式显然只会带坏社会风气,因为做坏事的成本降低了,大不了事发后赔钱教室,那么最终越来越多的选择去做坏事。我很好奇如果有一天说这话的人自己的切生利益被人侵犯了,他还能不能如此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 友情代替不了公义,大是大非面前必须意志坚定

被访者是冒名顶替者的同事,他的所言所行都是从朋友的角度出发的,认为冒名顶替者就应该息事宁人,而不应该有一条两败俱伤的道路。但是我想说的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够用金钱来衡量的,被顶替者所遭受的损失也不是能够用金融来衡量的,社会需要的是一个公义,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才更加有利于未来人们的成长,一个不问是非黑白、埋没良心的社会只会陷入沉沦与破灭。

插图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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