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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属于编内不是编外,人才引进属于编内不是编外吗

时间:2024-05-26 16:27:44作者:人才招聘无忧网 分类: 从哪里引进人才 浏览: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才引进属于编内不是编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人才引进属于编内不是编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这个属于事业编吗?

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人才引进属于编内不是编外,人才引进属于编内不是编外吗

一、参加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考试,达到或超过了事业单位录取工作人员分数的;

二、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政审合格的;

三、填报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区县人社局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的。

可以通过聘用途径和聘用合同内容两个方面,来确定你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否属于正式事业编制。

一般以下两种途径进去事业单位的都是属于正式事业编制。

1.1 政策性安置。比如部队转业军人安置、人才引进等,这一类人员肯定都是属于正式事业编制。

1.2 人事部门参与的公开面向社会招聘。

一般正式编制都要通过同级人事部门组织的招考,经过相关程序录用的人员,在招考简章上面有明确的说明。

而没有编制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仅仅是单位自身就可以。从招聘途径上来说比较单一,既可以通过公开招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自行签订临聘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没有经过人事部门参与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临聘人员是肯定没有正式事业单位编制的。

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上面如果写的是招考聘用人员,就需要进一步核实是否和人事局共同招考,是否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甚至可以电话与招考单位人事部门联系,落实是否是正式编制。

如果招考公告上面明确写的临聘人员,即临时招聘,那么肯定就是没有编制的招聘。

2.2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编外人员都要与事业单位签订合同,但所签的合同是不一样的。从所签合同的名称及合同的内容就可以看出来。

一、所签合同的名称不一样。

在编人员与事业单位所签的合同名称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这个合同的范本,在2005年就由当时的人事部办公厅印发了,主要是为了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工作的需要。

编外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合同一般会加有“劳动”两字,如劳动合同书》或者《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他们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合同时,只会与在编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会和编外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

二、两种合同有明显的区别。

在编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所依据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部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他们签订这个合同后,与事业单位建立的是人事关系,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来进行管理的。按此条例来管理,工作是很稳定的,基本上算是“铁饭碗”了,没有犯严重的错误是不会被辞退的,其工资福利待遇国家有明确的规定。

编外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是《劳动法》。他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后,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辞退编外人员,工作是不太稳定的。其工资待遇国家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名义上是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工资待遇,实际上是由单位来决定的,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行了。

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为你解答,主要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聘任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等有关工作。

现在事业单位实行的是聘用制,这种聘用是编内聘用,是和编外的劳动合同制有着本质区别的。事业在编人员的聘用合同中,一般会约定签约期限,试用期,工资标准、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等款项。

这种聘用制,都是要经过人社局备案,编委会研究,并列入编内人员信息库的。

判断聘用制是否为在编人员,看招聘公告中有无列编说明。一般招聘公告中,都有明确说明。如果招聘人员未列编,那会明确讲清楚招聘人员类型(比如备案制、人事代理、劳动合同制等)。如未列出,则会引起较大的信息歧义,存在矛盾隐患。

我们还可以通过薪酬待遇,养老保险,来判断是否为编内人员。正式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绩效工资、年休假、五险二金、住房补贴、一次性奖金等诸多项目,编外人员(除备案制及部分人事代理人员外)一般情况下不会有这么全的享受条款。即使发生了特别特殊的情况,地方粮票使得一些未列编人员也享受了和在编人员完全一样的待遇,那么我们也可以从晋升职务中看出端倪,编外人员的职务任用是无法经过组织部门认可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才引进属于编内不是编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才引进属于编内不是编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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